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安全教育方面的资料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乘坐“英雄”车、超载车辆上学,在校内不许骑自行车。
3、用电安全:注意教室内的用电安全,不许私自乱动校内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如出现用电故障,不许擅自做主,应找学校老师处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触摸电器。
4、放学时自觉遵守学校路队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不许抢道,不许拥挤,不乱穿马路,不许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5、课间安全,课间文明休息,不许相互追逐、奔跑、打闹、以免摔倒,不玩耍钢条、木棒等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性游戏。
6、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玩具、木具等危险物品。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找老师解决,同学之间不许相互炫耀“武力”。
7、上体育课及进行体育训练要严格按照老师、教练的要求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准拿体育器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摊点购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
9、外出旅游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拥挤,并注意走路、骑车、乘车等安全,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擅自活动。
10、严禁玩火。防止火灾发生,遇见火警时,要及时报告成年人,并要离开火场,保护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同学、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长大招呼,路途较远,较偏僻的学生往返时要结伴而行或让家长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邀请。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电,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到危房、断壁边玩耍。
13、学生在离校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经常不断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规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规定一式二份,学校、学生(或家长)各保存一份。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