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是做好其它工作的前提和条件。学校领导必须把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督察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学校与中层处室特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坚持"一岗双责"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中层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值日值周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领导值日值周制度。中层领导在值日值周时,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办公室和教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2、坚持校园巡视制度。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做到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作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
4、实行重点部位教师值班制度。每天学生集中上下学时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值班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学,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5、要经常督察校园内学生常用器械的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校舍和学生课间、课外活动情况,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导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校内安全:
一是要求学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要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楼梯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不做不安全的活动。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打闹。
二是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是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校外安全: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进游戏厅、网吧等处所。
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教育学生校外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不在外长时间逗留。
三、加强对校舍、财产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加强门卫管理。总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特别是各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定期对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