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的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我校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特与教师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职责:
1、将创和谐校园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工作中,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领导加强对创和谐校园工作的指导,帮助检查、督促。
3、根据考核标准,组织创和谐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和谐校园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教师职责:
1、结合班级情况,制订方案,措施具体,有可操作性。发动学生查找校园及班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2、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3、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每周设立班级“安全教育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护自救教育,并注意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
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建好“路队”,选好路队长,每天关注路队情况。
5、在班级中设立“安全监督员”和“班级安全记录本”,每天利用晨会课等时间,了解和掌握班级各路队情况、学生课间、午间纪律、课外活动秩序等情况。
6、班主任每天必须确保本班学生准时放学。
7、组织学生在校内外活动前,做好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在交通、饮食、防电、防火和活动场所的安全,如出现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因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发现教室门、窗、电器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上报。
三、责任追究
1、制定本责任追究制的目的在于提醒各位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把学生的平安放在工作的首位,保证校园和谐平安。
2、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防范不力,导致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的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凡是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未能认真恪尽职守,直接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责任。
4、对造成事故责任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