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8-02-07 11:26:37来源:<推荐访问: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深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平安企业、和谐霍煤建设,确保我公司综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委下达的综治目标责任,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综治目标
(一)、杜绝指标
1、杜绝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绝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绝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治安案件;
4、杜绝恶性治安安全责任事故;
(二)、控制指标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点要害部位不发案、“八类”刑事案件减少、“三类”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按矿区实有人口计)不超过万分之八;
2、控制职工违法犯罪,做到职工违法犯罪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3、控制群体性上访,做到矛盾纠纷处置及时妥善,减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4、控制火灾事故,做到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少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三)、管理指标
1、治安保障到位;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础管理到位。
二、基层管理目标责任
(一)、组织基础管理
1、单位治保、民调组织机构健全(不设治保、民调机构的科室、部门要有治安工作兼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类规章制度、考核、台帐记录健全,执行到位;
2、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的治安问题,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3、单位重视,做到综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评比、同奖惩”。
(二)、治安管理
1、单位职工无打架斗殴,参与偷盗,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
2、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
3、单位职工无违反公司综治、治安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4、单位职工无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5、单位领导无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
6、单位职工无重复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7、单位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责任区域不发生失窃、侵占、伤害案件,不发生“三类”可防性案件和“八类”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点部位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执行到位;
2、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摆放合理,无损坏,转借、丢失,保持完好,有专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记录;
3、电器设备符合防火安全用电要求,无违章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可靠有效;
4、用火用电手续齐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岗位人员达到“四懂四会”;
5、年度无重大火险隐患,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岗位责任明确,各类台帐,簿册齐全,填写规范;
2、人防、物防、技防实施齐全,设计安装合理,避雷设施有专业检测报告,有专人管理;
3、物资分类存放或摆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帐物相符;
4、隐患整改及时彻底,责任落实到人,无重复隐患,工作人员政审合格,认真负责,不违规上岗。
(五)、稳定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到位,矛盾纠纷不上交;
2、职工无参与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无非法邪教组织在本单位活动;
3、无因领导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违法乱纪引发矛盾纠纷,各类信息反馈及时,无漏报、瞒报;
4、各类宗教人员,“不放心人员”,“重点人口”,“两劳释放人员”情况明,底子清,帮教监管到位;
5、全年无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安全培训同步进行,有法制宣传培训计划;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法制宣传培训,出一期法制宣传版报,要求有备课,有内容,有学习笔记;
3、积极配合公司综治、法事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
三、考核奖惩
(一)、本责任书由公司综治办负责组织日常考核,按季度进行打分排队,第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奖励,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处罚;
(二)、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考评,第一名对单位责任人奖励200元,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处罚200元,并报请综治领导组批准给予黄牌警告。
(三)、全总评第一名给予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奖励,并推荐为集团公司综治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最后一名给予单位500元处罚,责任人300元处罚,责令单位责任人写出检查,并报请公司综治领导组批准,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综治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有综治办负责在季度综治工作会议上通报,并报送公司企管办纳入各单位经营考核,奖罚兑现。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
经理: 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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