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依法治校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教育的特点,强化学生在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下列责任:
一、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未到校学生情况,并逐日登记。
二、每日与生活老师交流情况,及时协调处理问题,防止学生重病等意外发生。
三、负责组织监管学生参会、升旗、课间操、外出等班集体活动。
四、督促本班任课老师落实“一日安全责任分解”。
五、督促家长严格按规定时间接送孩子回家度假和上学,教育学生按路队靠右行走,要求两人成行,三人以上成列。
六、了解学生心理,加强心理疏导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发生的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七、负责和家长签订接送协议,如未按时接回由班主任全权负责。
八、帮助住宿学生采购日用品,不准住宿生乱出校门。
九、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成一列走,严禁拥挤,课间活动不追跑撵打,课间休息不靠楼板、不带易燃易爆、锐利器具到校。本班学生若有意外情况发生,班主任负有教育责任。
十、早间、中午、晚间放学,开学来校,做好与生活教师的交接手续。
十一、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此责任书,由学校校长与班主任签订一式两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