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安全教育责任书
时间:2018-02-07 11: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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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勉县教育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我校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患与末然,学校与在岗教师签订安全教育责任书。
一、教师要及时按学校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游泳、交通、用电、防火、防盗、意外伤害、食品卫生,防震,逃生自救等日常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加强对学生交通规则知识教育和坚持每天到校、放学清点人数整队放学制度,禁止教师随意责令学生本人请家长,有事须留学生,教师应通知其家长留学生事由及回家时间,并由该教师负责其安全。
三、学校禁止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若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不听教师的正当教育自行旷课、逃学出走,教师知情后应立即通知其家长。
四、在学校课表规定的时间内,全校教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课堂安全由代课教师负责,代课教师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代课教师自己负责和承担。
五、各班要认真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严禁邪教、坏书、刀具、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攀高爬低,做危险游戏和打架斗殴。
六、各班主任要建立本班安全教育制度和措施,除班会、队会外,要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务必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否则,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谁的责任谁负"的原则,严肃查处。
七、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教师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上下班和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自己承担。
九、此责任书由学校盖章,学校与各位教师签字后生效。教师在本校工作期间有效。
勉阳镇驸马小学(盖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二00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