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一)切实加强学校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1、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三)切实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7、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解决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10、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12、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二、主要措施
13、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1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直接责任。
15、实行事故追究制度。
16、各班主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工作。
三、责任期限自2010年9月1日到2010年7月5日终止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级 :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