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功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项目经理责任书,希双方严格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简况:
(一)项目名称:
(二)所在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预算造价:
(五)
(六)
二、乙方即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三、甲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为乙方开立内部项目结算账户,协助乙方收取工程款和工程决算。
(二)向乙方提供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审批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供工程创优指导。有权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四)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协助乙方做好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备案等工作。
(六)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营者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交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乙方应加强资源的优化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代表甲方与劳务作业层签定并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六)乙方应根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期限和其他指标和要求,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以及收取工程款、工程决算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五、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甲方派员除外);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六、乙方获得经济奖励和应承担经济责任。项目总款项,经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摊去各项成本,按核定结算工程款 %扣除管理费后,如项目亏损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弥补;盈利全额奖给乙方所有。